下臣夏辰

啊,好累……

《不曾还》评

给南哥 @伏特南 《不曾还》的评
羞耻的趴在了被窝里,但愿不要再封了为什么一个评论都会封啊……希望南哥早上起来看的到吧(。)

首先恭喜南哥完结(。)太不容易了。
《不曾还》,现代年下。设定雷金二人相遇时金二十五雷狮十五岁,金已经是个上班族了,而雷狮还是个中学生,十五岁的年龄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正是中二的时候(。)
男孩子嘛,难免会和人发生争执,并且因为一点的意见不和而大打出手,大概是处在叛逆期的孩子都会有的事。搁在雷狮身上,大概会更严重吧。本身就是桀骜不驯的人,面对看不惯忍不了的事,长大后或许会有所变化,但是在这种年纪,他不需要忍,也不会去忍。就像原著中,他讨厌皇室讨厌束缚,于是选择放弃一个高贵的身份而去做可以自由的星际海盗。就是因为他想,所以他这么做了。只是成年后的雷狮会更分得清利弊,而年少的他大概就是真的随心所欲。
至于金,虽然很不想这么想,但是再天真的孩子都要有长大的一天,都要懂得现实世界的残酷,他会渐渐褪掉那些拼劲儿,那些冲动,会渐渐明白怎么去靠自己在世界上生存。但是我喜欢金不是因为金会和现实世界的我一样,年少无知长大后后悔莫及,从而“长大”。而是因为他一定不会跟我一样。在南哥的《不曾还》中,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不一样。即使长大成为一个所谓的大人了,他依旧是那么好。他会在看到围殴的时候说已经报了警,吓走那些小混混。但是他又没有真的那样做,因为真这样的话雷狮也是会有麻烦的。他依旧热情,细心,看到不对的事时会上前制止。他的眼神从来没有变过,干净的,清澈的,一眼就望的到底,他会真心的对你,关心你,给你糖,哪怕你只是个才认识不久的陌生人,哪怕那个陌生人从头到尾都在拒绝他。
而从某种情况来讲……试问,你在看到一个小混混跟别人打架打的浑身是血,坐在那里,眼神凶狠,并且脾气并不会好的时候,你敢上前吗?视而不见的比较多吧,即使这个小混混确实是长得帅啊,可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少一点麻烦才是最好的吧。人总是趋利避害的。(更何况打成那样哪儿还看的出长什么样啊。)
对比产生美。我是金吹我也不怕别人说,金就是那个美。他不仅不会嫌弃雷狮,甚至还会赞赏他,他说,【我觉得你还是很厉害的,以一敌多不露怯色也不落下风。】
雷狮说,【弱鸡叠起来一百只也是弱鸡。】
这一段我太喜欢了,尽显少年人的得意傲气,简直是迎面而来的狂气,让人觉得热血沸腾。雷狮就是有这样的气质。
接下来的,大概就是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的代沟了吧(。)金觉得雷狮小,雷狮觉得金就是那种所谓的大人,不能理解也不想去理解。最后扯出来的话,就像一个flag一样,【他永远不会选择妥协。】真的是戳在心里,难受的要命。大概每个孩子年少的时候都有想过,我长大了一定不要怎么怎么样,一定不能变成自己讨厌的大人。
最后雷狮昏倒,这大概才是真的,让他们能够相知的事吧。因为晕倒,所以金把雷狮带回了自己家,于是他们的故事有了后续。
至于他们的感情,少年情怀总是诗。人又总是向往光明的,即使并不想要生活在光明中,也总是希望身边永远光明。金这样一个太阳一样的人,我觉得雷狮会喜欢上他一点问题都没有嘛!完全odk!只是没有想到的是,这文居然是糖。虽然中间有曲折,可是通向幸福终点的路上哪能没有荆棘丛林?反而是路上的苦难能让人更好的品味果实的甜美。
金是大人啦,再怎么像个孩子也没有办法,因为成为了大人,就需要为一些事负责。他的心情我明白,以前我也想过的,大概就是那种,我痛苦没有关系,但是我不希望因为我的缘故,而让他人受伤。他始终是个好孩子,哪怕成为了大人,也是最好的大人。
最后,雷狮也明白。他知道金的顾虑,金害怕的事,所以他说,【我成年了。】【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害怕没关系。我会保护你。】
十八岁的年轻人对比他大十岁的成年人说我会保护你,不在乎年龄不在乎性别。或许这就是爱情的魅力也说不定。
最后真的是甜到牙疼。
以上,是关于《不曾还》的个人理解和感受。那么接下来就要吹一吹南哥这个人了。
现在,先把我的南吹滤镜带上,然后带上耳塞。
南哥的文,我是一见钟情的。并不是从南哥写the one的第一章开始在看的,我也不怕南哥打我,当初翻雷金tag的时候其实多次看到the one这个文,但是一看到娱乐圈我就怂的不行立马退出来了,因为我从不看娱乐圈类的文,觉得阴谋太多人性太杂让人气恼的事也太多。所以最后是看the one的第一个论坛体时才入的,本来,只是当做欢乐向来看的。论坛体嘛,想着让人开心一下就好了,但是这个论坛体中,居然出现了一些很戳心的东西,很让人感动的。具体是什么我已经忘记了,南哥删了档我也没法翻,只是记得因为这个然后我去看了前面的几章,于是惊为天人一见钟情立马跑到基友那里喊着【我看到一个太太我太喜欢她的文了文风文笔超级棒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没什么热度但是我喜欢啊啊啊啊啊我怎么办啊!】基友问我你想怎么办,我耿直的说我想勾搭她,基友说那你去啊,这种时候说大好时期,太太没那么多人追你机会很大的!然后我又耿直的说,我不敢。
(。)
南哥的文风文笔,真的是那种非常细腻的,需要你好好的抽时间,坐在那里一字一句的读下来,慢慢品味的。也像是南哥自己说的那样,她什么风格都可以写出来,而且我觉得,什么都写的非常好,不论是《the one》里让人激动的眼泪都要掉出来的雷狮酒吧驻唱那一段,还是治愈救赎般的《BLUE》,后来的纯描写抒情刀《不得》,欢脱向的《恋爱战争》,甜到牙疼的《告白气球》和那些小短打,都非常好。
我喜欢南哥的描写,真的像是一首诗,让人细细的去读去品味,去慢慢理解其中的诗人想表达的意思。
虽然南哥总是说自己不好,不过这可能就是所谓的大佬太太们的通病吧,大佬三连【我不是大佬我不是太太我非常渣】.jpg
但是总有一群人是喜欢你的。
以上。
希望有更多的人看到南哥的文并且真心喜欢上她,然后我们一起催更(不存在的)。
——大半夜的一顿狂吹后心情舒爽滚去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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